🏡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(市府版)🏡
📢免服務費|搶手登場
※ 本物件屋主規定:禁拜拜、禁寵物(實際以租約為準)
【來電預約看屋前,請先確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】
🎈申請身分別(本案為「包租代管」案件)🎈
一、一般戶
條件概念整理如下,實際仍以桃園市政府最新公告為準:
申請人須為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(部分特殊情形如未成年已結婚或安置機構結束安置者,得依規定申請)。
申請人設籍、就學或就業須與桃園市具關聯(例如設籍於桃園市,或在桃園市就學/就業等)。
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58688元。
家庭成員動產每戶需低於479萬元。
家庭成員不動產每戶需低於663萬元。
家庭成員在北北基桃竹均無不動產。
二、政策戶
身分類型示意如下(需至少符合其一,並同時符合所得及財產門檻):
特殊境遇家庭(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)。
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,且無法返家,未滿 25 歲之青年。
65 歲以上長者。
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被害人及其子女。
身心障礙者(輕度、中度、重度、極重度)。
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IV)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(AIDS)者。
原住民。
因災害致居住困難之災民。
遊民。
育有未成年子女 2人以上之家庭。
實際認定以桃園市政府最新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申請須知為準。




